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聚焦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明确提出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提质扩面,深化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方式、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等7方面重点工作。
针对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提质扩面,文件提出,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对协议期满批次及时开展接续工作。2024年各省份至少开展一批省级(含省际联盟)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实现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合计达到500个、医用耗材集采接续推进的目标。
进一步加强集采执行工作,落实集采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医疗机构如实填报采购量并合理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加强集采中选药品和医用耗材质量监管。完善提升医药集采平台功能,加强网上采购监督,提高药品和医用耗材网采率。
招收约8000名中西部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提出,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卫生健康人才能力。
针对提升卫生健康人才能力,《任务》提出,制定关于深化医教协同加快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健全医教协同机制,推动落实以需定招要求,合理确定招生规模和结构。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实行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健全动态管理机制。规范和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实施医学高层次人才计划。实施卓越中医药师资培训计划。
为中西部乡镇卫生院招收8000名左右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继续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落实2020年以来按规定登录村卫生室的大学生村医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政策。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队伍中执业(助理)医师占比。开展全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2024年所有统筹地区开展支付方式改革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提出,各地要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结合实际加大探索,推进改革整体联动,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推动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
针对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任务》提出,2024年,所有统筹地区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或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改革,合理确定支付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完善总额测算、结余留用和合理超支分担机制。开展中医优势病种付费试点。研究对创新药和先进医疗技术应用给予在DRG/DIP付费中除外支付等政策倾斜。
3省份和5城市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
针对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任务》提出,指导内蒙古、浙江、四川等3个试点省份开展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省(区)试点,指导唐山、苏州、厦门、赣州、乐山等5个试点城市进一步探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新机制。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经评估符合调价条件的地区及时完成调价。
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业务收入挂钩
同时,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关于医疗服务收入内涵与薪酬制度衔接的办法。注重医务人员稳定收入和有效激励,进一步发挥薪酬制度的保障功能。加强对医院内部分配的指导监督,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进一步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资政策。